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注冊香港公司程序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
昨天,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
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將率先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
此外,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
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注冊香港公司費用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名詞解釋
增值稅:第一大稅種
增值稅是最大的稅種,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如何注冊香港公司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營業稅:征收范圍廣泛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香港公司做賬報稅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