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稅種少,稅率低,而且利潤來源非香港還可申請離岸豁免,對于很多企業來說,在香港注冊公司可以合理減負,減低企業稅負成本,增加利潤留存率。
香港公司稅收
1、利得稅
利得稅是香港最大的稅種(也叫公司所得稅)。在利得稅方面,香港奉行“地域來源原則”征稅。對來自香港的利潤或產生于香港的利潤征稅;對來自香港境外的利潤,則完全免稅,可申請海外利得稅豁免。稅前利潤HKD200萬之內8.25%;超過HKD200萬按16.5%。
2、薪俸稅
在香港有聘請員工有薪水收入的需要繳納。根據《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如果內地居民在香港從事受雇活動取得報酬,須在香港申報薪俸稅,但是如果符合下列三個條件,該人士在香港的收入可豁免繳納薪俸稅:
(1)在該年中在港連續或累計停留不超過183天;
(2)該項報酬并非由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
(3)該項報酬不是由雇主設在香港的常設機構負擔。
3、物業稅
香港物業稅是對業主物業(土地和樓宇)出租收入征收的一種稅。有限公司將擁有的物業出租,從而獲得的收入可豁免物業稅,只需繳納利得稅。
物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應評稅凈值,即應評稅值扣除業主支付的差餉后,減去20%的維修支出免稅額后的余額。如果物業租金未能收回,可予以扣減,但其后又收回的租金必須在收回年度征稅。
香港公司離岸豁免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 ,而來自香港以外的利潤則無需在香港繳稅。香港公司離岸豁免,就是當香港公司的業務利潤并非來自香港本地時(即離岸收入),可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豁免利得稅。簡單來說,若你的香港公司業務在海外開展,所獲利潤和香港本地毫無關聯,那么就有機會申請離岸豁免,合法地省下這筆稅款。
申請離岸豁免的條件
1、香港公司沒有在香港設立辦公室,沒有請員工
2、香港公司的業務洽談簽約均不在香港進行
3、香港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均不是香港公司
4、沒有在香港有倉庫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條件,總結起來就是和香港公司相關的業務運作,都不在香港進行。
如果自己的香港公司滿足這些條件,可以向香港稅局提出離岸豁免申請。申請通過,則無需繳納利得稅。
申請離岸豁免的流程
1、做賬審計:首先,香港公司需要按照香港法律規定,聘請持牌核數師對公司賬目進行審計 。核數師會根據公司提供的財務資料,如銀行對賬單、發票、合同等,進行詳細的審查和核算,編制出審計報告。在完成審計后,公司需將經審計的報表和報告提交給稅局,并在提交稅表時正式提出離岸豁免申請 。
2、稅局問詢:稅務局在收到離岸豁免申請后,會對公司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 。如果稅務局對公司的離岸業務情況存在疑問,就會向公司發出信函,詳細詢問離岸相關問題,并要求公司提供證明材料。
3、回復與抗辯:收到稅務局的問詢函后,公司需要謹慎對待 。這是申請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建議尋求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的協助 。他們會根據信函的內容,結合公司的實際業務情況,進行詳細的解釋說明,并提供公司詳細的業務運作文件 。在申請離岸豁免期間,稅務局可能會根據公司的答復進一步發出信函,此時就進入了與稅務局的反抗辯程序 。在回復稅務局的信件時,要確保內容條理清晰、邏輯連貫,對每一個問題都要給予明確、合理的答復 。同時,對于稅務局可能提出的其他質疑,也要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提供有力的反駁證據 。
4、等待審批:在完成上述步驟后,公司就需要耐心等待稅務局的審批結果 。申請離岸豁免的周期通常較長,可能需要半年或一年以上如果稅務局經過一系列的詢問和評估,認為公司符合離岸豁免的條件,就會向公司發出豁免同意書 。一旦公司成功獲得豁免同意書,就意味著公司的離岸業務利潤無需繳納香港利得稅。
香港公司在申請利得稅離岸豁免時,要做好時間規劃,而且要準備齊相關能夠證明公司離岸經營的材料,這樣才更有把握申請成功。公司已獲得離岸豁免資格后,需 確保公司持續符合離岸豁免的條件,并定期審核和更新業務流程,以保持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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