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公司的類型
在印度尼西亞注冊公司并擁有完全所有權的外國企業主可以選擇三種主要類型的公司。選項包括本地公司、外資公司和代表處。它們每個都有一個顯著的差異,您在決定之前應該注意。
1、印度尼西亞公司注冊:本地公司(PT)
此類公司適合想要在印度尼西亞創業的外國人。這是因為外國人可以作為外國投資者或本地投資者開展業務。問題是公司董事必須是本地人才有資格成為PT。公司還必須擁有至少兩名當地股東。除此之外,外國人不受外國實體的限制,因為該公司被視為完全本地公司。在印度尼西亞注冊公司PT的好處是注冊相當容易并且可以獲得工作簽證。
2、印度尼西亞公司注冊:外資公司(PMA)
PMA適合想要完全擁有公司所有權的外國人,因為它不需要本地董事或股東。PMA可以是外資獨資或部分控股,即使外資所有權僅為公司的1%。雖然是外資企業,但PMA公司也享有與當地公司相同的權利,如參與當地招標申請營業執照、進口其產品、在印尼注冊產品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印度尼西亞的積極投資清單政策,外國所有者的最大數量根據商業部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印度尼西亞公司注冊:代表處(KPPA)
代表處是現有海外公司的分支機構。這種類型適合那些想要試水當地市場但尚未完全投入的公司。通常,公司這樣做是營銷其產品或進行市場研究的一種方式,因為他們不允許直接銷售其產品來獲得收入。代表處不需要專員、股東或董事,也不需要最低資本。然而,有一名協調員或代表,其作用有限。通常,設有代表處的行業是銀行、采礦、貿易、天然氣和/或石油以及服務業。
注冊PMA公司的規定
1、總投資必須超過100億印尼盾(約80萬美元),包括股本和貸款,但不計土地及建筑物
2、已繳資本必須等同認繳資本,且不得少于25億印尼盾(約18.8萬美元)
根據《印度尼西亞公司法》規定,在公司成立時必須已發行并繳付至少25%的注冊資本。例如,對于外資公司來說,注冊資本至少為100億印尼盾,因此在公司的成立契約中必須寫道,注冊資本為100億印尼盾。那么按照法律規定,至少100億印尼盾的25%,也就是25億印尼盾的已發行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時被注入并存放。
注冊印尼公司的優勢
1、市場潛力巨大:印尼作為東南亞最大的經濟體之一,擁有龐大的人口基數和不斷增長的中產階級消費群體,為企業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
2、地理位置優越:印尼地處亞洲與大洋洲的交匯處,是連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樞紐,具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便于企業開展國際貿易和物流運輸。
3、政策支持:印尼政府一直致力于吸引外資,為企業提供了包括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等在內的多項優惠政策,為企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4、勞動力資源豐富:印尼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且成本相對較低,為企業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資源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注冊所有海外公司或者到境外投資需要辦理ODI備案,也就是境外投資備案才能合規,不然無法在銀行辦理外匯手續,也就是資金無法合規出境,后期也無法把境外的資金返程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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