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有接近四分之一的中國高凈值人士(可投資資產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使用家族信托,因此本文將分析家族信托在亞洲日益普及的原因,并評估這種趨勢是否會持續。我們還探討了信托結構可以提供的各種好處,并談及可能影響其未來增長的一些挑戰。
最近的全球事件凸顯了穩健業務規劃的重要性。根據卓佳的一份調研報告(COVID-19 Business Sentiment and Resilience Barometer Report),43%的受訪亞太地區高管現在需要更多支持來降低業務連續性風險。
與業務連續性相伴的是資產保值,尤其是在涉及家族財富的情況下。而為保障自身資產,很多家族都在探索建立保護結構的方法,有一種工具值得認真考慮——私人家族信托。
私人家族信托的主要優勢
首要優勢是資產保護。信托資產可以免受債權人索賠,這非常適合從商業活動中獲得的收益,能使資產更順利地轉移給后代。信托創建者的初衷被外部事件(例如來自第三方的索賠)破壞的可能性也較低。
這種保護也延伸到政府的稅務部門。與遺囑相比,私人家族信托結構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遺產稅的影響(取決于司法管轄區)。此外,某些地區的遺囑法限制了遺囑執行人以自己選擇的方式分發遺囑內容的自由。相比之下,由于受托人的權力,信托通常在這方面提供更大的自由決定權。
還有一個便利因素。雖然信托確實需要一些初始設置工作,但從長遠來看,它為受益人提供了更多便利。如果發生意外導致遺產沒有遺囑,信托中持有的資產不需要通過遺囑認證管理(根據遺囑條款進行資產分配的法律程序),這意味著資產不會在等待遺囑認證過程發生時被凍結,因為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數月時間,并有危及家族企業的風險,例如當股票被凍結時。
除了資產保值之外,私人家族信托還有助于確保家族所有實體之間的業務連續性,從而保護相關資產。然而,變化一直存在,近年來出現的挑戰可能會威脅到信托的普及。
即將出現的潛在問題
家庭傾向于保密財產細節,而信托通常允許他們這樣做。然而,目前的趨勢是正在逐漸走向透明。隨著不平等(或者至少是對不平等的看法)持續加劇,企業和個人對稅收優化策略的使用越來越受到關注,這促使世界各地對信托制定了新的規定。
例如,新西蘭于2021年1月下旬改革了信托法。根據新立法,受托人必須向提出請求的受益人披露有關信托的信息。盡管受托人必須聲明的內容有一些回旋余地,但規則的改變顯著降低了信托匿名性。在澳大利亞,監管機構正在嚴厲打擊將與死者無關的資產注入信托的“信托填充”。
在香港,共同申報準則(“CRS”)現已適用于信托。CRS要求信托每年向稅務局提供其控制人的所有詳細信息,包括受托人、受益人、委托人、保護人等。
根據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AEOI”) 規則 ,此信息明確設計為與75個其他司法管轄區共享。居住在遺產稅水平較高的國家的非香港稅務居民,如果使用香港信托將其影響降至最低,可能會要求信托避免報告CRS,甚至提供誤導性信息。兩者都是可處以罰款和監禁的罪行。
可持續信托的興起
提高財務透明度是一種持續影響信托的趨勢。另一個是對可持續性的需求,與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 (“ESG”) 因素相關的全球投資在八年內翻了三倍,到2020年達到40.5萬億美元。家族信托資產的投資方式可能會反映這一趨勢。對于家族成員來說,可持續信托也是一種有用的方式,能確保他們現在留下的財富繼續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代代相傳。
201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62%的人認為到2022年家族辦公室進行可持續投資的數量將是目前的兩倍,而疫情只是加速了這一過程。
信托的未來——透明度和可持續性
CRS要求確實可能會降低私人家族信托的吸引力,但對于那些了解更高透明度并且更重視其帶來的好處的人來說,私人家族信托將繼續保持吸引力。那些對于那些利用自己的財富造福世界,并對此負有責任感的人,可能會把可持續信托視為理想的財富保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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