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法》第833條第2項規(guī)定什么?
《日本公司法》第833條第2項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財產(chǎn)的管理或者處分明顯失當,危及該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xù),股東可以訴請解散公司。“危及該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xù)”與我國新公司法所稱“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大重大損失”相似,但日本公司法以“危及公司存續(xù)”為條件,較之于“重大損失”更為嚴格和強烈。
客戶咨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

主站蜘蛛池模板:
孙吴县|
文安县|
连云港市|
盐源县|
台中市|
榆林市|
张北县|
新乐市|
乌兰察布市|
山阳县|
林西县|
资兴市|
冕宁县|
陵水|
怀仁县|
宁津县|
佛坪县|
巧家县|
泗水县|
宜阳县|
松原市|
出国|
延庆县|
平南县|
崇仁县|
三江|
水富县|
长海县|
遂昌县|
肃南|
昌乐县|
厦门市|
宿松县|
赣州市|
崇信县|
射洪县|
自贡市|
增城市|
明水县|
灵山县|
图片|